海南文昌落马书记反思:仕途太顺导致得意忘形


当年风光无限的谢明中。


    谢明中,海南省文昌市委原书记(正厅级)。2008年8月25日,海南中级法院对谢明中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公开宣判:以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谢明中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对其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予以追缴。法院审理查明,谢明中受贿1800余万元,另有800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。


    得意忘形,为自己犯罪埋下了祸根    

    【忏悔】面对电网高墙、铁窗牢房,我深刻剖析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训,感到我的犯罪具有特殊性、典型性。职务犯罪的结果是相同的,只是数额差异而已。我的犯罪与多数案件不同点在于,我的成长经历特殊,较年轻起就担任比较高的职务,仕途太顺使得自己有点得意忘形。

    首先成长的顺利养成了我独断专行的个性。我参加工作后的第六年就走上了处级领导岗位,那年才28岁,33岁便升任副厅级领导干部,不久又担任正厅级领导,并且是主政海南共青团工作和文昌市委工作的“一把手”。仕途的顺利使自己越发把自身的缺点变成优点,养成了自己独断专横的个性,得意忘形,没有自知之明,成为我终身的遗憾。

    其次是作风霸道。从很小起,我就固执己见,认为一切都是自己对,不求人,不让人,一个人说了算。担任文昌市委书记后,更为突出。霸道的工作作风使班子成员对我敬而远之。久而久之,就成了一言堂,没有人敢对我提出批评,这就为我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祸根。

    第三就是以党代政,权力越位。由于固执的个性,使我工作起来凭性子,忘了自己的角色,在党委与政府工作中,出现以党代政的错位越位,为自己以权谋私、权钱交易大开绿灯,最终掉进了犯罪的泥潭。

    【记者旁白】 谢明中在短短的16年间,从一名普通技术员,走上了正厅级领导岗位。他受党的长期教育,为什么经受不住金钱的考验,沦为犯罪分子呢?用谢明中自己的话说,是“贪欲”使他走上了犯罪道路。

    人处顺境里,易忘坎坷时,便随心所欲,得意忘形,恣意妄为。谢明中的工作经历,可谓顺风顺水。35岁就升任为正厅级领导干部,也许他觉得这些职务和权力来得太容易,也许他认为自己还应该更顺,反正在他主政文昌市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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