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)团队带头人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,品德高尚,治学严谨,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,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,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中青年专家,年龄不超过50岁(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近五年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,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(本人为主要完成者),具有发明专利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。
(3)团队应依托国家级、省部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或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,具有在新的研究领域或方向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潜力,具备良好的创新研究条件。
(4)团队在全省高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,在国内具有特色,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。
(5)团队所有成员具有长期合作关系,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,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。团队人数5人左右。
三、推荐程序
申报人依据自身条件,参考推荐条件,填写申报简表(见附件),并于2008年7月11日前交到所在学院。
各学院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名单,于14号上午12点之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。
最后,学校组织专家考察、评审。推荐对象确定后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进一步听取意见。如无异议,正式通知学校推荐人选填写有关申报材料。
附件:1.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简表
2.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简表
3.申报科技创新团队简表
人事处
二○○八年七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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